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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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祝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浙江日报记者 金波 本报记者 史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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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志浩  摄

  本报讯 1月8日至9日,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在杭召开。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做好今年的社会稳定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政协主席周国富,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俞国行等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会上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作工作报告。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作会议小结。
  赵洪祝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政法战线的工作成绩,并向全省政法战线的同志们表示敬意,致以新年的问候。他指出,政法战线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必须准确认识和把握政法工作的性质和重大责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民生,全力保障民安。要切实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高政法工作水平。
  赵洪祝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维护稳定的认识问题一定要常抓不懈,把维护稳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极重要的民生问题来解决,作为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来创造。要深刻领会“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对“平安浙江”建设一定要常抓不懈,既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又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对政法队伍建设一定要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战斗力。要深刻领会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对落实稳定的领导责任一定要常抓不懈,形成维护稳定的整体合力。
  宁波市委政法委、嘉兴市公安局、义乌市委政法委、绍兴县法院、瑞安市检察院、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等在会上作典型发言。省委政法委委员,各市、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